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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25年招收华侨港澳台本科生招生简章
编辑:国际处      发表时间:[2024-12-09]       阅读:

依照教育部关于招收华侨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学生文件精神,结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下称“西建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西建大根据报考生源情况确定招生录取计划。招生专业目录详见《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25年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本科专业目录》(附件1)。

各学院简介见网址:

http://www.xauat.edu.cn/zh-cn/html/03yxsz/index.html

二、报考方式

1.通过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考试(下称“联招”)报考我校的华侨港澳台学生,须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下称“联招办”)发布的报考说明,参加统一的联招网上报名、确认、资格审核通过和考试。考生请登录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gatzs.com.cn/)及时查询相关信息。

2.通过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下称“学测”)报考我校的台湾学生,须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线上报名与志愿填报。除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成绩查验授权书等基本材料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西建大台湾学生通过“学测”成绩报考审核表(附件2);

2)毕业中学开具的毕业证明及高一到高三上学期的成绩单扫描件(录取考生入学报到后需补交高中毕业证书或证明复印件及高三下学期的成绩单正本);

3)其他个人能力证明材料(报考设计学类和美术学类专业需上传5幅素描作品)。

志愿填报采取平行志愿方式,每位考生可填报我校6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三、录取条件

1.通过联招考试报考我校的华侨港澳台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录取要求,西建大按照网上录取程序,以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2.通过学测成绩报考我校的台湾学生,其语文、数学(数学A或数学B)、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成绩须达到均标级,西建大按照网上录取程序,以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3.报考设计学类和美术学类专业的学生,还需参加术科加试(参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25年招收艺术类华侨港澳台本科生招生简章》,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以邮件通知为准),西建大按照各专业要求及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四、入学与体检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我校港澳台办公室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未获准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录取考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凡不符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及身体条件不符合入学要求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商转其他专业。

五、收费标准

华侨港澳台学生入学时,应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西建大普通本科生标准一致。

六、其他

1.学生在校期间,我校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进行管理。学生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享受同等医疗保障政策,按规定参加我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同等待遇。

2.学生修业期满,考试成绩合格,由我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3.本简章内容由西建大港澳台办公室、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港澳台办公室

电话:+86-29-82202169

传真:+86-29-82224571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86-29-82202288



港澳台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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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E-Mail):oia@xauat.edu.cn
电话:029-82202169  
传  真(Fax):+86-29-82224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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