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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6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通知
编辑:      发表时间:[2015-11-17]       阅读:

2016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通知

各相关学院、系:

为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强国战略,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人才,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并实施了2016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现就我校有关项目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计划选派800名硕士研究生出国留学。选派类别包括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二、项目期限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12-24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三、学费资助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可提供学费资助。

四、申报要求

1. 满足《2016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的选拔条件。

2. 在学校评审前(2016320日前),必须取得拟留学单位出具的入学通知书或正式邀请信并满足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的外语条件。对于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还需中外双方联合制定的学习计划等相关材料。

3. 按照《2016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

4. 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173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五、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1. 320-45日:网上报名申请

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2016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国际交流合作处审核。

2. 45-12日:审核、寄送材料

国际交流合作处将根据学院的推荐意见,对申请人的资格及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412日前将书面公函及推荐人选名单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并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人的电子材料。

3. 412-5月中旬:专家评审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对申请学费资助的人员将另行组织面试。

4. 5月中旬-5月底:录取

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将发放至我校国际交流合作处。

5. 6月起:派出

被录取人员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

六、其他

1. 符合该项目申请条件的教师如若申报,请先向人事处咨询相关事宜,联系电话82202083。

2. 有关项目的详细信息,请登录国家留基委网站http://www.csc.edu.cn/Chuguo/0bb502072d1448dd9f05c43610511f2f.shtml 进行查询。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1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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