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大首页  |  怀念旧版  |  联系我们
通知公告

关于赴丹麦VIA大学学院参加暑期课程文化交流活动的通知
编辑:      发表时间:[2014-06-06]       阅读:

关于赴丹麦VIA大学学院参加暑期课程文化交流活动的通知

我校与丹麦VIA大学学院(VIA University College, Danmark)于2013613签署了两校合作谅解备忘录,正式缔结了校际友好交流关系。依据备忘录条款,两校约定定期组织师生互访,进行教师学术和学生研修学习等交流活动。目前,我校两位同学已经申请作为交换生于今年9月赴丹麦VIA大学学院进行学习研修。

为了扩大两校的学生交流合作,提高学生英语口语交流能力、增强学生在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交流技巧,让学生更多地了解丹麦当地文化,我校将于今年暑期组织赴丹麦VIA大学学院的语言课程文化交流活动,活动的主题为“Language Personal Development, 活动内容包括英语语言(English Language)课程以及两国学生文化交流和参观游览等活动。活动执行时间为2014721日至83日或728日至810日(执行具体时间根据丹麦VIA大学课程安排确定), 共计14天。

参加该项目的学生在丹麦期间将完成各项课程的修习,修满课程并按照规定成绩达到合格且拿到由VIA大学学院颁发的课程学习证书,回校后可相应转换为我校课外实践学分。

项目费用共约1300欧元左右(约合人民币13000元),费用包括学费、住宿、申请费及活动费,不含往返机票和个人消费。

(注:项目实际费用要根据具体学生要求课时量的不同而变动)

有意参加该项目的学生,请先到所在学院办公室报名,由学院出具同意推荐函后,连同申请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一并交到校国际交流合作处(南院行政楼310室),办理赴丹麦申请手续。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13日。所需提交材料明细如下:

1. 签证申请表格原件一份; (http://www.denmarkvac.cn/chinese/business_application.html)

2. 护照照片一张(参考附件照片要求);

3. 护照原件(需要在签证过期后护照有效期超过3个月,必须至少留有两张空白页;如果有过期旧护照也请提供原件)及身份页复印件两份;

4. 个人医疗保险保单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保险时间能覆盖在申根地区的实际停留时间,且最低30万人民币的保额);

5. 申请费;

6. 机票预订单一份;

7. 夏季学校签证信原件一份;

8. 夏季学校费用支付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9. 申请人本人银行账户最近6个月对账单原件一份;

10. 学生派出方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11. 派遣证明英文原件一份;

12. 学生在读证明中英文原件各一份;

13. 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其中,材料清单中的第6、7、8、10、11、12项由丹麦VIA大学和我校分别出具,其他由学生自行准备,境外保险及机票由学校统一购买和预订,以确保团组签证预约和出行安全。

附件:


总体要求

http://www.denmarkvac.cn/chinese/images/bullet_new.gif

申请人提供的彩色照片必须是免冠并呈现脸部的整个正面

http://www.denmarkvac.cn/chinese/images/bullet_new.gif

照片必须是近期六个月内拍摄的

http://www.denmarkvac.cn/chinese/images/bullet_new.gif

须提供一张照片


照片规格

申请人提供的照片规格须为:

http://www.denmarkvac.cn/chinese/images/bullet_new.gif

照片尺寸必须为35 mm x 45 mm,脸部居中

http://www.denmarkvac.cn/chinese/images/bullet_new.gif

照片中的脸部尺寸从头顶到下巴底部须至少达到30mm


照片外观

http://www.denmarkvac.cn/chinese/images/bullet_new.gif

照片必须呈现脸部的整个正面,签证申请人眼睛直视镜头

http://www.denmarkvac.cn/chinese/images/bullet_new.gif

脸部须占照片大小的70-80%

http://www.denmarkvac.cn/chinese/images/bullet_new.gif

照片须为彩色白底相片,浅色背景亦可接受。深色背景、有其他景物或图案作为背景的照片将不被接受

http://www.denmarkvac.cn/chinese/images/bullet_new.gif

一般来说,申请人的头部(包括脸部和头发)应该从头顶到下巴、及两端发际都能显示在照片上,且最好露出耳朵。

http://www.denmarkvac.cn/chinese/images/bullet_new.gif

不接受因配戴太阳镜或其他装束而遮挡脸部的照片。除非出于医疗原因,(如,需配戴眼罩)可予以阔免。

http://www.denmarkvac.cn/chinese/images/bullet_new.gif

不接受因配戴传统面罩或面纱而导致无法显示足以识别个人外貌特征的照片。

地  址(Address): No.13,Yanta Road, 710055,Xi'an,Shaanxi Province, P.R.China
电子邮箱(E-Mail):oia@xauat.edu.cn
电话:029-82202169  
传  真(Fax):+86-29-82224571

CopyRight © 2010 All Rights Reserved.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 版权所有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路13号
邮编:710055
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