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鼓励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依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学校决定为2018年5月至2019年3月期间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的学生予以择优补助。现将补助办法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热爱祖国,品德优良,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考试不及格情况。
按计划在国(境)外顺利完成交流学习任务。
二、补助方式
攻读学位类,报销往返旅费和部分杂费,上限为1.2万元/人。
交换学习、访学类(90天及以上),报销往返旅费,上限为0.5万元/人。
三、申请程序
申请人填写《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补助申请表》(下称“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表及证明材料经学院审核,研究生还须经研究生院审核后,提交至国际处(港澳台办)。
国际处(港澳台办)择优确定补助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不少于5日),公示无异议后向学生发放补助款。
四、注意事项
每名学生一个学业阶段(本科阶段、硕士阶段、博士阶段)内仅可申请一次补助。
本次补助仅针对未获得其他各类出国(境)资助的学生,不适用于中外合作办学类学生。
五、时间安排
2019年4月22日前:学生提交申请材料。
2019年4月23日至4月30日:学校审核及公示。
2019年5月5日前:发放补助款。
附件:
附件.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补助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