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国际处官网发布时间:每年12月;出访时间:次年6月起
为推进我校高水平大学建设,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拔尖创新人才,每年将选派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基委”)组织并实施的“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一、选派计划
1. 每年根据国家计划选派出国留学人员,包括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我校学生往年申报录取率约为90%)
2.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面向在校生及在国外就读的留学人员公开选拔。在外留学人员选拔的实施国别根据留基委要求执行。
3. 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可通过我校相关学生出访项目或个人自行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派出;亦可利用留基委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奖学金派出。重点支持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通过国内外导师间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协议赴国外学习。
二、留学期限
1.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资助期限原则上不超过48个月。
2.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三、学费资助
留基委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对赴国外一流院校、一流专业从事国家急需学科领域、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领域学习的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国家留学基金可提供学费资助。具体按照《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学费资助办法(试行)》执行。
四、申报要求
1. 满足当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的申请条件。
2. 正式申请前须取得外方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并满足该项目的外语条件。
3. 按照当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尽早准备申请材料,以备网上申请所用。
五、选派工作流程
网上申请
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附所在院系《同意推荐意见函》【下载地址】,纸质版(一式两份,分别按网页通知顺序排列)报送至我校国际交流合作处(雁塔校区行政楼308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jm@xauat.edu.cn(主题注明“XX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学院+姓名”)。(我校须将公函及个人申请材料报送至省教育厅)
评审
留基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录取
1. 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公布录取结果。
2. 录取通知及录取材料将由相关受理单位转发,在外自费留学申请人由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转发。中外合作奖学金的录取结果需与外方确认后陆续公布。
派出
被录取人员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被录取人员一般应在当年派出,留学资格有效期至翌年3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六、其他
1. 符合该项目申请条件的教师如若申报,请向人事处咨询相关事宜。
2. 该项目最新报名通知:点击进入
国际处联系人:卢老师 联系电话:82202594